3月18日下午,初二11班團支部全體團員走出校門,開展了一場別具一格的社會實踐活動,他們來到濱湖區(qū)人民法院,現(xiàn)場聆聽了一場尋釁滋事案件的審判。
進入法院,只覺周遭莊嚴靜肅,與鬧市相鄰,卻宛如隱林,一草一木中透露出威嚴,同學們自覺放慢腳步,壓低聲音,井然有序地入座旁聽。
下午二時,在書記員宣讀了法庭紀律后,審判長重敲審判錘,宣布正式開庭,隨即四名被告被帶進了法庭。審判長核實了被告和原告的身份信息后,介紹了法庭組成人員以及被告人訴訟權利。隨后,公訴人宣讀起訴書,陳述被告犯罪經(jīng)過,被告犯罪情況明確,情節(jié)惡劣,對社會有嚴重危害,構成刑事違法。接著,公訴人依次單個訊問被告,反復確認細節(jié),辯護人也進行了辯護。公訴人隨即出示證據(jù),宣讀證人證言,被告人陳述,審判長宣布休庭,由合議庭進行評議。刑事部分審判就此結束。
在這個案件中,被告在KTV尋歡作樂時與其他客人產(chǎn)生矛盾,因不愿善罷甘休,衍生出口角以至于大打出手,最后竟發(fā)展成互毆,觸犯了刑法。同學們從被告不成熟、不理智的行為中也得到了啟示。被告四人因受教育程度低,法律意識淡薄,行事魯莽,不計后果,最終釀成了鋃鐺入獄、妻兒兩隔的慘禍。生活在法治社會,作為新時代的少年,我們要從小具備法律常識,知法懂法學法,謹慎交友,冷靜理智,三思而后行。要知道,法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,違法犯罪者終會受到法律的制裁,得到應有的懲罰。
在一個半小時的旁聽中,同學們充分體會到了違法犯罪對個人、家庭乃至對社會的嚴重危害。法院的每一次審判,都是為了給我們營造更良好的生活秩序和社會治安。在審判長和公訴人對犯罪細節(jié)再三的詢問和確定中,同學們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嚴謹?shù)膶徟谐绦?,在被告的申辯中,我們也體會到了我國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權。
沒規(guī)矩難以成方圓,一個沒有法律的國家也遲早會分崩離析。走出寂靜的法庭,審判錘的沉重敲擊聲不僅響徹法庭,更回蕩在同學們心中。重重錘擊,警鐘長鳴……
初二11團支部 湯佳幸 報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