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錫外國語學校教師聽課評課制度
為促進教師專業(yè)成長全面提升教學質量,扎實開展聽課評課活動,特制訂本制度:
一、聽課要求
1、堅持互相聽課制度,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(jié),三年以內包括三年的青年教師不少于30節(jié);備課組長、學科組長不少于20節(jié);中層干部、校級領導不少于30節(jié),超工作量的教師、干部的聽課節(jié)數(shù)可酌情減少5-10節(jié)。
2、聽課形式:推門隨堂聽課、預約式聽課、公開課聽課(由省、市、縣、校統(tǒng)一組織的研究課、示范課、觀摩課和優(yōu)質課評比)。任何教師不得拒絕其他教師聽自己的課。凡屬本學科的公開課,當節(jié)次同段同科無課的教師一律參加聽課。
3、聽課時要做到聽、看、記、思有機結合。
(1)聽教師的語言是否流暢、表達是否清楚。是否體現(xiàn)新課程和有效教學理念、方法和要求。是否重點突出,詳略得當。是否有科學性、知識性等錯誤。是否有創(chuàng)新。教師的思維是否寬泛,學生的發(fā)言是否踴躍。
(2)看教師主導作用的發(fā)揮和學生主體作用的發(fā)揮。如教態(tài)是否親切自然,板書是否規(guī)范合理,教學手段運用是否熟練。學生學習是否得法。處理課堂偶發(fā)問題是否靈活巧妙。
(3)記教學過程和教學評價。聽課記錄應全面、具體、詳細,包括情境創(chuàng)設、教師點撥與引導、師生的雙邊活動、教法選擇、學法運用、練習設計、教學反饋、課堂的亮點與失誤等,并對執(zhí)教者進行評析。
(4)思考教師為什么這樣處理教材,成功的地方和不足或出現(xiàn)錯誤的地方,并預測對學生所產生的相關性影響,等等。
4、聽課后要積極參與評課,反饋要實事求是,既肯定成功之處,更要指出問題和不足。
5、外出聽課后,要及時整理,總結經驗與體會,并向相關學科教師傳達。
二、評課要求
(1)評教學理念。即從教學理念這一角度出發(fā),依據課堂教學活動的實例,評議教學理念在課堂教學中的體現(xiàn)。
(2)評教材處理。即從教學內容處理角度,評議教材體系及知識體系是否把握得準確、教學重點是否突出、教學難點是否突破、內容定量是否妥當?shù)取?
(3)評教法運用。即從教學方法處理的角度,評議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學生心理特點、是否有利于培養(yǎng)學生的能力、是否調動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等。
(4)評學法指導。即對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對學生學法指導的情況進行評議。
(5)評教學過程。即從教學結構這一環(huán)節(jié)出發(fā),評議教師在教學組織活動中,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安排是否合理、教學的組織形式是否科學、教學的整體結構是否嚴謹、教學節(jié)奏是否得當?shù)取?
(6)評教學效果。即教學內容的完成程度、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、學生能力的形成程度、學生思維的發(fā)展程度等。
無錫外國語學校
2011. 3